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537) 大水泡掰掰囉~

 

 










今天已經是小葆用冷凍法治療大姆趾雞眼的第七天了, 水泡不但沒有消退的跡象, 反而是越腫越大, 而且是大得很離譜, 那個醫生也真是的, 這種狀況應該事先讓家長知道, 而不是事後才跟我們說 "這是正常現象", 讓我覺得對小葆很抱歉, 好像是我硬逼他去受這種苦似的.







下班後去安親班接了小葆直接去台北長庚看皮膚科, 但, 我們的號碼在很後面, 所以先去環亞百貨的地下美食街吃晚餐, 葆還是點了他最愛的炸豬排咖哩飯, ho~  這家的咖哩真好吃, 連不敢吃咖哩的我都覺得很美味, 他要我點豬排套餐, 因為有附他最愛的酥皮濃湯, 當然意思是我的濃湯要給他囉~  還真厲害, 全部吃光光, 胃口還不賴嘛~  那可是在知道自己的水泡要被戳破前的平靜哦~







吃完飯後, 車子仍舊停在環亞百貨附近, 我們徒步到長庚, 皮膚科在十二樓, 從沒去看過這一科, 原來, 同一層樓還有美容門診, 門診外的造景還不賴, 但, 他們犯了一個大錯, 醫院已經夠陰了, 竟然還擺滿了招陰的竹子, 讓我看了不寒而慄, 但因為還不錯看, 幫葆拍了幾張照片就趕緊閃人了, 我跟葆說竹子很陰, 快閃!  他也嚇得抓緊我的手跟著我閃.  我只跟葆說要讓皮膚科的醫生看看他的大水泡要如何處理, 沒跟他說可能會被戳破, 結果他一聽到醫生的決定後, 都快哭了, 他以為會很痛 (因為大水泡已經痛好幾天了).  走進診療室, 醫護人員叫他坐上診療床, 他抓緊我的手說他好怕, 還要我幫他摀眼睛, 自己不會摀哦~ 長那麼大一隻, 膽子卻那麼小, 還真是遺傳到我的基因勒~   我看到醫護人員拿了根很像是抽血那種粗粗的針, 一連戳了三次共六個孔, 大水泡破了, 她接著把裡面的液體慢慢擠出來, 我很專心地看著, 她卻問我 "你們家小朋友是在笑還是在哭啊?",   我說他是在故作鎮定啦!  明明眼淚都快流出來了, 還笑得呵呵呵的, 那畫面真該拍下來, 有夠好笑的!  我可不是沒有同情心哦~  因為葆說完全不痛 (刺水泡的皮又不是刺肉), 但是很恐怖.  戳完液體也流得差不多後, 他的大姆趾就被包得像顆大貢丸了, 葆說 "呼~  好輕鬆哦~", 是啊!  只要等水泡那個皮乾了後, 鞋子就穿得下了, 走路也不用怕會不小心把水泡給擠破了.







今天的門診等得真久, 回到家都十點半了, 用保鮮膜幫小葆把大姆趾包起來, 還一次包了兩層, 然後再幫他洗澡, 還真幸福勒~  腳痛後都嘛是我幫他洗澡的, 全身都是肉肥嘟嘟的, 真是可愛 ---- 啊我就是喜歡胖子啦!







超好吃的炸豬排咖哩, 加 10.- 還有一片什麼餅的, 不錯吃哦~  但茶的味道很怪

招牌是 "印度風", 大家可以去試試看哦~


 

豬排套餐, 麵包和酥皮濃湯都進了葆的肚子了  


 

美容門診的門口


 

美容門診外的造景, 噴水池沒在噴水


 


 


 


 

超級大水泡, 沒見過這麼大的吧!  只不過是處理個不痛不癢的雞眼, 竟然也能搞成這樣, 真是可憐


 

喔喔~  水泡沒了, 變成大貢丸了


 

 


 

2008年11月23日 星期日

(536) 不要再罵她了

 

 








有時候, 我的個性像是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女俠, 但有時候, 可能有些人會覺得我愛唱反調, 明明大家都在罵, 我卻說 "罵什麼罵? 關你屁事!".  我想, 主要的差別應該在於事件的性質為何, 如果, 這樣的一件事影響到我或我的家人, 甚至是大眾的權益時, 我自然而然會發出不平的聲音, 只要我能力所及, 一定提出反擊, 但, 有些事情, 我們並非當事人, 呈現在我們眼前的只是一個畫面, 又或者是一句話, 也可能是一個斷章取義的故事發展, 在不瞭解全盤實情的狀況下, 我們又憑什麼去評斷別人, 評斷是非, 替當事人決定他該如何去面對呢?







在我的前一段婚姻裡, 我經歷過丈夫外遇, 也經歷過外遇的女人不斷來電搔擾, 更經歷過被跟監, 甚至, 差點死在前夫手裡, 然而, 我一忍再忍, 對外始終保持沉默, 並非想要繼續保有婚姻, 我只想要一個公平的對待與交代, 我不要贍養費, 我只要監護權, 然而, 多位與前夫友好的事業伙伴, 在不經意的情況下對我的家人說, 所有的人聽到的都是同一種說法 "我老婆生性猜疑, 還有被害妄想症, 個性乖戾, 和公婆及小姑們都處得不好, 身邊還有很多異性朋友走得很近 ......", 或許, 當年那些朋友也正在勸前夫離婚算了, 我不想刻意去澄清什麼, 婚是一定離定了, 但, 我只想要整件事和平落幕, 如此我才能保有我的小孩, 其他的 "人在做, 天在看".







我並非說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事件錯的是女主角的丈夫, 而是, 不要只因為一張照片就把整個事件放大到好像我們自己瞭解全部的經過, 我們不是法官, 就算是, 也得聽聽雙方當事人的說法與決定, 那張照片所呈現的的確是一個不堪的事實, 對始終保持沉默的那個丈夫無疑是個極大的傷害, 但是, 我們可不可以理智一點, 讓他自己去好好思考?  讓他自己去做決定?  不要再火上加油了?  不論他們是否離婚, 對我們的生活又會造成什麼影響嗎?  只不過是多了一則演藝圈的新聞不是嗎? 







對整個事件中的三個知名藝人我並沒有任何個人的喜好, 反而, 我一向不怎麼喜歡號稱自己是美麗教主的那個 40 歲歐巴桑, 的確, 40 歲了還能保有那樣的外貌是很了不起, 可是, "不自然" 這一點真的是我一向很厭惡的, 不論是人工雙眼皮, 又或者是言談, 亦或是動作, 總之, 戲劇演出之外的她我實在不怎麼喜歡 (我也不看連戲劇的); 對於男主角, 是覺得他長得還不錯啦!  可是他這一次的 "說詞" 真的是很俗辣, 怎麼可以說是女方主動牽他呢?  那他是植物人嗎?  還是左手癱瘓了?  別人牽他就讓她十指相扣牽著走?  總之, 不管事實如何, 就是一個有在一起十幾年的女友, 另一個是人妻人母就對了, 這樣的行為並不應該.  然而, 當我們一再地去評論這樣的事情, 甚至還有媒體無聊到讓群眾投票女主角和她老公是否該離婚, 竟然有超過八成的人贊成離婚, 真是可笑!  他們結婚有經過我們的同意嗎?  有誰舉過手贊成被當一回事的?  那麼, 現在我們又憑什麼去贊成別人離婚呢?  放手吧!  不要再罵她了, 她即使該罵, 也把這個權利讓給獨自在台灣照顧孩子的她老公吧!  我們該做的是關心可能戴綠帽的男方的心情, 而不是一直煽風點火讓他更沮喪.







哈林, 加油!









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535) 那 3,600 如何花得下去?

 

 








"如果消費券一張面額100元,829億就得印8億2900萬張,以中央印刷廠印一張百元鈔,要花3.5元成本來算,光是消費券的印製費用就高達29億元,這還不包括發放及回收的人事費用。"  這是昨天 yahoo 電子報中的一段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18/11/19o7k.html)







馬的 這政策叫體民所苦刺激買氣嗎?  請問那多出來的印製成本 29 億 + 其他費用還有利息如何計算?  以後是不是要算到我子孫的頭上?  真正需要額外 NT$3,600  的窮人, 應該會把那筆錢用在日常生活的民生用品, 那些東西是 "本來就該買也會買", 只是還沒錢時晚點買或買少一點, 但, 終究還是得去買, 那麼這樣有刺激買氣嗎?  還是在自欺欺人?  而且, 給有錢人 NT$3,600 對嗎?  其實, 不管他多有錢, 一樣是中華民國的人民就有權利跟窮人一樣領 NT$3,600, 這點沒有什麼好爭議的, 但, 對他們的生活有任何幫助或者有刺激到他們的買氣嗎?  老實說, 也許吃一頓美食都不足, 不但沒有刺激買氣, 還亂花錢浪費國庫.







若真要幫助窮人, 有人主張退稅, 我反對!  因為, 真正的窮人錢都賺不夠用了哪有能力繳到稅, 退稅也退不到他們身上去, 都是退給有錢人.  我當然也有繳稅,   我不是有錢人, 也不是窮到急需那筆額外的錢才能溫飽, 老闆哪天肯加薪 NT$3,600 我會超感激, 而且會超高興, 因為, 我拿得抬頭挺胸, 但, 執政黨用這種方式給我 NT$3,600, 呿~  簡直是在羞辱我的智慧和分辨是非的能力!  當國家太有錢願意發現金給人民, 又或者不要債留子孫的情況下刺激買氣的作法真的值得稱讚, 然而, 重點就在於這是 "挖東牆補西牆" 的作法, 有什麼好高興的?  簡直是越看越生氣!  我今天花了 NT$3,600, 是不是要再存進 NT$3,600 的好幾倍以便貼補因我的花費留給子孫的債呢?







我平常中餐只吃 NT$35 ~ NT$45 的自助餐 (視該餐有沒有肉類的差別), 晚餐回家吃, 偶爾加班就再去吃便宜自助餐或是自己煮一包 NT$20 的泡麵, 但假日我帶孩子出門時我會帶他去享用美食, 那是因為我有 "盈餘", 我省我自己, 讓孩子和我一起分享我節儉的成果, 我不買華服, 也不買珠寶手飾, 更不買股票期貨或黃金 (只不過把錢拿去買生前契約和預計買靈骨塔位, 未來我自己要用的啦!  不是投資), 我寧可把多出來的錢拿來買文具或是玩具給孩子又或者是周遭有需要的小孩.  前兩天吃過住家附近的 "貴族世家" 最便宜的一客 NT$220 的排餐還不錯吃, 貴嗎?  每餐吃當然會被吃垮, 但, 偶爾吃一次我還負擔得起, 我會繼續每天節儉過生活, 然後, 找個時間, 也許是聖誕節後, 也許是校慶當天, 又或者是期末考後, 再帶我兒子和幾個他的同學一起去吃, 當然是我請客, 我指的那些孩子是在我第一次帶他們出門之前, 從沒看過電影, 從沒到過動物園, 從沒去過玩具反斗城, 更沒吃過麥當勞或肯德基......, 太多太多......, 我很榮幸參與了他們很多個 "第一次", 從孩子們臉上看到的喜悅與滿足, 絕對遠遠超過聽到政府要給我 NT$3,600 來得更踏實.







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但, 若要刺激買氣, 的確需要好好評估得失.  領取消費券的日子越是逼近, 我越憂心.











2008.11.23.  11:49 pm 加註 :



網友許阿肥回應說 : 生在這時代‥就得去適應… 更多埋怨…只是苦了自己‥3600還是用吧!



該是我的我當然拿, 也被要求 "一定" 得用不能存起來, 我不會跟錢過不去的, 但, 我不是無病呻吟胡亂抱怨, 只是, 憑什麼拿我子孫的錢給我用? (政府舉債就會造成我們日後的負擔)  難道我們沒有表達願不願的權利嗎?  一聽到政府要給錢, 藍營立委個個歡欣鼓舞, 馬的!  他們一個月薪水有多少?  不拿白不拿是嗎?  反正以後他們的錢還是留給後代, 所以也不至於造成後代的負擔是吧!  然而, 是刺激買氣重要還是照顧需要幫助的人重要, 又或者是改善失業率更重要?  一碗麵的那個爸爸說有了這筆錢孩子過年就可以加菜買衣服了, 這不是少數幾個人的心聲, 是目前社會上很多人的感觸, 那個爸爸也說了"發現金更實際", 既然是負債發錢, 又為何要花更多的成本去印製什麼狗屁消費券呢?  白白多花了 29 億以上的成本, 誰得利?  另一方面, 有能力做生意賺錢的人, 至少他們還保有工作, 但這半年來, 有多少人被減薪? 有多少人失業?  又有多少人因此走上絕路?  3,600 是應該讓有錢賺的人賺更多, 還是讓沒錢買米的人有飯吃?  真的值得商榷.



我要說的是, 給每個人錢當然是公平的, 可是要看錢的來源和發放的理由動機正不正確, 如果說要用 "刺激買氣" 這個明目給錢我真的很反感, 他只能給我們一次 3,600, 卻無法改善我們生活, 花了 3,600 後, 或許刺激到當下的買氣, 可是花完了呢?  還不是回復原狀, 不但政府負債更多, 窮人還是窮, 富有的還是一樣繼續過奢華的生活, 那是刺激到什麼嘛~  真搞不懂發起這項提議的人腦袋裡是不是裝屎! 



我說了, 我不是有錢人, 但也不至於需要這筆錢來改善生活, 我會減少購買不必要的東西, 也會更仔細比價用最少的錢買需要的物品, 然而, 一年出國一次的計劃仍舊不會改變, 因為那是給我媽和給我兒子每年一次的大禮, 也是讓自己可以完全放鬆的一個機會.  至於那 3,600, 本想捐出去, 但似乎不行, 所以, 應該會拿給我媽去採買一些日常用品吧!  我不屑自己去花用.  馬的!  越想越生氣.







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DIY 紙藝 26 -- 三盆花

 


 



 


 


 


花盆的那種紙不知道叫什麼名字


那是我買打孔器時供應商送的樣紙


他們叫它 "花紙"


說是因為我消費了很大的金額


送我一些 B5 的樣紙讓我做為日後購買的參考


不過我應該不會買


因為有花紋的紙固然漂亮


但, 不實用


出現在作品中的機率並不高


他們送的那幾小包應該就夠用很久了


而且一次買就是同款同色 A4 的 10 大張特價 NT$55


還是來去買特價的單迪紙 20 張才 NT$39 比較划算


不過, 也多虧有 "花紙" 的幫助


讓這個圖有畫龍點睛的效果哦~


要不然素色的花盆看起來就太單調了


 


 


 


 


 


 


參考 : 超可愛打孔造型 (教育之友出版)


 


 



 


(534) 再見勝過 bye bye

 

 








昨晚帶孩子看完醫生後, 護士小姐說了聲 "bye bye", 回家途中停下來買個東西, 離去時, 照過幾次面的老闆也說了 "bye bye".  以前, 道別時我總是習慣說 "再見", 這幾年使用 msn 及 skype 打字的情況下, 似乎漸漸地改變了說話的習慣而改用 "bye" (一個字).







承上, 買完東西後, 小葆問我 "媽媽...... 道別時應該說再見還是說 bye bye", 他的口氣有點凝重, 態度有些遲疑, 不像是要問我腦筋急轉彎或是冷笑話的樣子, 我正經地回答 "都可以, 我以前習慣說再見, 最近幾年好像都說 bye", 他沉默了幾秒, 低著頭說 "我討厭 bye bye, 也不喜歡聽到 bye bye 的感覺, 我喜歡說再見, 說再見表示一定會再見到對方, 可是說 bye bye 好像在說拿香拜拜的那個拜拜, 一說 bye bye 就好像以後都見不到面了, 心裡很不舒服......", 他哽咽了, 感覺他的話還沒有說完, 感覺, 那是一種 "回憶", 感覺, 那是一個曾經來不及被發現的警訊, 印象中, 我已過世的弟弟生前總是對著葆說 "bye bye" 而不是 "再見", 聽完葆的 "註解" 後, 回家的路變得很漫長, 天氣很冷, 鼻頭很痠, 眼眶泛淚, 心, 更加悽涼.







原來, 葆的心思這麼細膩, 他嘴裡不說, 對於過世的小舅, 卻有那麼深刻的感觸與難過, 以後, 除了在 msn 或 skype 上懶得打太多字一樣只打 "bye" 外, 我會盡量避免說 "bye bye", 尤其跟葆在一起時, 不忍心讓他聽到會勾起傷心回憶的詞句, 當然, 也希望與朋友道別後, 改天依舊可以 "再見".







從來沒有跟弟弟說過一聲 bye, 但, 這幾個月我去探望他欲離去時, 總會跟他說 "我先回三重了, 改天再來看你, 要乖哦, 我真的很愛你, 再見!", 我每一次都說了 "再見", 然而 ....................







         

 

 


 

(533) 貼心小禮物

 

 


 

 

 

下班時幫小美拿她託買的東西去給她, 結果她和小綸綸各送了一樣小禮物要我帶回家給小葆, 真是貼心啊!   不過, 為什麼我沒有? 

 

 

 

回到家時, 葆說他的腳還是痛, 但沒有昨天那麼痛了, 我把小禮物拿給他, 他高興得要拆, 但被我制止了 ---- 休旦勒~  我還沒拍照耶!    

 




蛋糕哦~


 

哇~  好好吃的模樣, 說什麼我也要 share 一口才可以


 

小綸綸親手做的紙鶴好漂亮哦~  翅膀還會動唷~  


 

怎麼動啊?


 

呵~  拉尾巴翅膀就會動了


 


 


 







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532) 連休四天的腳痛假

 

 








下班回來趕緊帶小葆去前天那間皮膚科, 問問醫生為何用 "冷凍法" 治療腳趾小小的一顆疣, 卻變成超級無敵大的水泡呢?  痛死人了, 醫生說那是正常的, 水泡會持續一週到十天, 乾了後疣就沒了, 早說會起水泡嘛~  那我就不讓小葆受這個苦了, 腳趾頭都腫起來了, 連走路都有困難, 真心疼.







回到家後, 老爸關心地問著, 小葆跟他說醫生的說詞, 老爸要我明天再幫小葆請一天假, 連休四天後, 下週一就算水泡還沒完全消, 至少狀況應該會比較好了, 大不了再讓他穿涼鞋去上學.  打了電話給葆的導師跟她說一聲, 葆在一旁專心地聽我說著, 我知道他想聽聽老師的聲音 (他超愛他們老師的), 我把手機遞給葆, 老師不知道跟他說了些什麼, 應該是說些關心的話吧!  他竟然眼眶泛著淚光, 你嘛幫幫忙~  才一天沒見到老師耶~  昨天晚上還一直要我在班網上留言跟老師說他的腳很痛, 他說老師每天都會看班網, 就會知道他的腳很痛, 真是個愛撒嬌又不敢表達的小孩 (只敢跟我和阿嬤撒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