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那麼多流行語中
我最最最不喜歡的就是 "淡定"
因為這兩個字就像瘟疫一般
不論翻開報紙, 打開電視
甚至是開啟電腦
"淡定" 兩個字無所不在
看得我都快吐了
時間再往前一點
由電玩廣告 "殺很大" 演變而來的更多
例如 "降很大", "妝很大", "騙很大", "嚇很大"......
真的是讓我聽得 "火很大"
而最近酷酷嫂那一句 "奇怪耶"
我個人覺得最貼近群眾的生活用語
至少我就常常把 "奇怪耶" 當作語尾助詞
說了那麼多
當然也要來舉個例囉~
地點 : facebook
陌生人問: 可以分享 "那些年" 的四手聯彈譜給我嗎? 非常感謝!
火爆龜毛女答: 請問為何你會問我要這個譜? 因為除了你之外還有其他人在問, 讓我很納悶
陌生人回: 很抱歉, 因為我在廷廷網站搜譜時看到你有留言! 但因為那個譜要60點挺驚人的,
所以希望你能一起分享, 不好意思打擾囉!
火爆龜毛女沒有 & 也不打算繼續回覆
氣呼呼地對著電腦螢幕幹譙
00xx 咧! (以上不明發音無法顯示)
使用者付費!!! 你說60點(=60元)很驚人, 所以希望我 "一起分享"?
你哪位啊? 奇怪耶 <== 有沒有看到 "奇怪耶" 三個字就用在這裡
脾氣超火爆, 個性極龜毛的火爆龜毛女再也忍受不了了
立刻跑去廷廷的鋼琴窩向站長 complain 一番
請他於首頁或標記點數的地方明顯註明
(1)使用者付費的規定與說明
(2)關於MPA 的聲明
(3)請捨不得付費的人不要再來打擾付費者了
【沒有取得授權就免費公開分享是否違法?】
大家好, 我是廷廷站長
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PA)分別於2009年和 2011年的07月14號向本站發通知函,
大意是 : 本站在還沒有取得詞曲創作人的授權之前,
站友的任何改編將違反[重製權], 而提供大量下載將違反[公開傳輸權].
倘若持續提供平面樂譜及以編譜軟體編寫之樂譜資料檔之下載等,
等同侵犯著作權法,將可能遭到民法或刑法的訴訟。
「MPA 寄來的訊息:您好,根據著作權法, 詞曲屬於 "音樂著作",
依法享有"重製", 公開播送, 公開演出, 公開傳輸等權利.
當你將音樂編成樂譜, 就涉及重製, 需取得著作權人或著作權代理公司的重權製授權, 依法才能編譜.
另外, 當上傳或下載樂譜, 也涉及公開傳輸權.無論是國語/西洋/東洋/電玩/卡通歌曲,
都是由他人創作的作品, 依法創作完成後即擁有著作權.
享有上述的權利. 只是電玩歌曲通常是由電玩公司享有著作權.
而國內外流行歌曲幾乎都是由本協會會員代理著作權的授權.
即管理單位不同而已. 除非是自行創作的歌曲, 當然就可以任意編譜或上傳網路了.謝謝.」
本站與MPA協商後, 考量編譜者的熱心與辛勞,並且在尊重詞曲創作人的前提下,
決定為編譜者支付給音樂人費用取得授權(重製權和公開傳輸權),
讓網站合法化,並朝 [使用者付費] 的方式發展。
【為何有些琴譜的下載需要扣除點數?】
本站身為台灣第一家走向合法化經營的琴譜網站,
在尊重詞曲創作人與編譜者的前提下,擬定了儲值點數制。
沒有詞曲創作人的努力和耕耘,我們無法聆聽到優質的音樂...
沒有熱情的編譜者精心製作琴譜,我們也無法感受彈奏所帶來的感動與樂趣...
點數制度,能讓您透過每一次的琴譜下載,實質地回饋給詞曲創作人和編譜者,
這對他們來說,是很大的鼓舞和敬意...
我們真心希望這樣的堅持..
能讓音樂人願意投資更多的時間精力來創作、吸引有興趣的人加入他們的行列
也讓編譜者願意製作出品質更精緻的琴譜,嘉惠廣大的鋼琴愛好者們...
** 失去弟弟的第 1579 天 **
<p>是ㄚ~</p>
回覆刪除<p>網路上的鄉民一天到晚在"淡定"跟"奇怪耶你"</p>
<p>真的很煩...</p>
<p>讓原本文法不順的句子,變得更腦殘了= ="</p>
<p>切~~~</p>
[版主回覆06/07/2012 15:55:12]完全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