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1261) 除非道歉, 否則絕交

 

 

連日來不斷報導 "楊淑君遭冤枉失格事件"

除了引起國際媒體的強烈關注外

也對某些 "無辜的人" 帶來無妄之災

例如我個人很喜歡的韓裔歌手李玖哲

他的老闆黃立成也因為此一事件反韓

更痛罵半年內不幫李玖哲發片

 

 




中天新聞》跆拳道國手楊淑君因韓裔菲籍裁判的不公,

在廣州亞運痛失資格,引起台灣嚴重反韓風,

在台灣和韓國有關的藝人和活動莫不低調,

其中李玖哲最慘,

老闆黃立成昨一進公司就說:「我很生氣!半年內不會幫李玖哲發新專輯。」他只有傻笑。

 

 

老爸因為對著邊看電視邊罵的老媽 "大聲" 說了

"幹麻那麼激動啊, 等事情查清楚再來生氣還不遲啊, 況且誰說謊都還不知道"

差點被轟出家門得在寒風中露宿街頭

若非家中冰箱裡還有八成滿的食物

我家的 LG 雙門大冰箱恐怕也會在楊淑君眼淚落下的那一刻成為灰燼

 

 

 

以上是該事件對我家老爸與老媽的影響

至於我呢?

認識我的人應該都知道我是個嫉惡如仇

但始終秉持 "冤有頭債有主", 絕不 "濫殺無辜" 的俠女

然而, 這回......

老娘真的生氣了! 

我遠在韓國的韓籍友人李美珍和張善真 (我十幾年前的學生)

雖然妳們兩個與此事一點關係也沒有

但是, 要怪就去怪無恥的梁振錫吧!

竟敢一手抱著共匪的大腿, 另一手抹黑台灣人的清白

除非道歉, 否則絕交

 

 

 

P.S. 反正她們兩個也看不懂如此艱深的中文, 以上只是寫給自己爽的

 

 

 

** 失去弟弟的第 1015 天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