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1938) 樂高積木展

 


 


週日約十點半出門到鄰巷接小傑


到松山文化創意園區看樂高積木展


太陽好大啊


偏偏我又愛裝 man, 死都不撐陽傘


從入口走到展覽館的那段路不算短


陽光灑在手臂上 -- 會痛耶


 


 


下圖 : 小傑 + 小葆 + 小比



 


 


一進展覽館後, 小比往隨身包包裡猛撈


接著說 "啊! 我忘了帶相機"


我立刻拿出一部已充好電的新相機給他


並對他說 "這是提前送你的聖誕禮物, 你就用這一部拍吧!"


小比應該非常高興


因為他像是受到驚嚇般睜大眼睛 & 張大口望著我數秒說不出話


直到我說 "走啊", 他才繼續往前走


 


 


題外話 :


上個月一起出國


小比帶的相機是小阿姨的朋友不要的, 送給 "小孩玩"


那是 Fuji 很舊很舊的相機款


LCD 差不多只有 1.5 吋, 記憶卡容量也只有 64 MB


六天中只有第一天看到小比用相機


後面的幾天全靠小阿姨手機的拍照功能


阿姨說平常用的那一部是姨丈公司的, 他得隨身帶著


想想, 我中學時家道中落


當時單身又口袋飽飽的小阿姨對我們很照顧


因此, 只要有機會我就回餽在小比身上


 


 


 


展覽館裡的人真的很多


積木作品, 最怕碰撞


偏偏有很多人沒有文化


為了拍照, 硬是能靠多近就靠多近拍


不時聽到館方人員說 "請勿觸摸", "請不要靠在臺上"


怕吵的我實在很難平靜地看完全部的作品


早早就走到出口等了


 


 


 


看完展覽還不到 12 點


七嘴八舌討論著要去哪裡吃午餐


最後決定去西門町的燒匠


如此一來, 吃飽飯才可以帶他們再去逛一逛


用餐時小傑提出一個問題


他問, 同學那麼多, 為何我對小吉 & 他特別疼愛


這個就要回溯到很久很久以前了


長話短說


低年級的小葆常被一群班上個頭很小的同學圍毆 (團結力量大嗎?)


小吉經常擋在前面保護小葆


保護不了時就拖著小葆一起跑給同學們追


至於小傑, 小二時雖然不同班也不認識小葆


某天小葆的故事書被三年級的惡霸搶走


小傑自告奮勇說有看到對方的名牌


於是帶著小葆直接去找惡霸的導師告狀


這才拿回那本故事書


隔一年兩個小孩剛好分到同一班


也因此, 小傑是小吉之後我最疼愛的小葆同學


小傑笑著說他記得這一段往事


比小葆小一屆的小比聽完 "故事" 後說


"如果小葆當年跟我讀同班, 我也一定會保護他的"


哈哈哈, 真是感恩啊


 


結論: 只要對小葆好 or 付出的人, 這份恩情我會無限放大, 更會加倍奉還


 


 


 


吃過飯逛完街回到家才三點多


三個小孩在客廳玩


一整夜沒睡的我躲到房間睡


直到小阿姨來接小比才起床


 


 


 


** 失去弟弟的第 1654 天 **


2 則留言:

  1. 超級冷板凳天王-丫信2012年8月21日 凌晨1:41

    <p>假設...小妍被對小葆好的人搶走了...那妳會繼續將恩情無限放大...還是加倍奉還咧...<img src="http://l.yimg.com/f/i/tw/blog/smiley/16.gif"/></p>
    <p>&nbsp;</p>
    <p>星期六翹班去內湖換機油...差一點點昏厥...大家都在路上玩搶陰影遊戲= =&quot;</p>
    <p>曬一下太陽是會死嗎...</p>
    [版主回覆08/21/2012 22:04:13]<p>對小妍好, 老實說並非她對小葆有何特別的恩情, 而是她的媽媽, 所以, 假設小妍被別人追走(不用假設, 這應該是確定的), 我還是會對繼續疼愛姊弟倆的, 因為, 我回報的對象是他們的媽媽.&nbsp; 也許在妍媽心裡我只是一個好朋友, 但是在我心裡, 她卻是我最好的朋友, 她很關心小葆 &amp; 我, 我生病時, 她是唯一一個不怕我煩, 一直提醒我要吃藥要看醫生的, 出遠門去玩也都會帶伴手禮回來給我, 連小葆的生日或是聖誕節也都不忘幫我們準備禮物, 我在乎的不是禮物的價格, 而是她總是有想到我們的那份心.</p>
    <p>我是很喜歡小妍 (應該說喜歡她父母的家教才對), 但, 不表示小葆 &amp; 小妍心裡也和我有同感, 我上週開小葆玩笑說 &quot;你以後會跟小妍結婚嗎?&quot;, 小葆說 &quot;以後的事以後再說, 還有那麼多年, 我們會遇到什麼樣的人不知道, 也許我們會遇到更適合的人, 這樣不是很好嗎? 妳就別想太多了&quot;, 沒想到我那幼稚的兒子會說出這麼深奧的道理.&nbsp; 我很確定小葆喜歡他的青梅竹馬小妍, 但是絕對不是我們大人眼中的那種情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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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o: ㄚ信, 我好像看錯你的問題, 你說的是 &quot;被對小葆好的人追走&quot;, 可惡! 竟敢跟小葆搶, 那麼我當然不會再疼那個人囉, 明知道是小葆喜歡的對象還敢搶, 擺明不想活了, 應該會被我視為拒絕往來戶吧! (該還的我應該也還清了, 因為我還的絕對是他們付出的更多更多倍)&nbsp;不過這種情況應該不會發生, 因為小葆和小妍的生活圈不同, 除了小學同學, 理論上應該不會有共同的朋友, 至少目前來說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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