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2146) 施比受更有福


學校參加 "恩加貧困家庭協會" 的 <小小心願 -- 鞋子天使> 活動,九年級的孩子每四人一組,每人捐 NT$500,由其中一人依照協會提供的腳ㄚ子尺寸採買一雙鞋,餘額購買文具用品。小葆這一組由他負責採買,上週請了幾天病假,導師傳 e-mail 通知週一一定要帶到學校交 (小虎他們班明明就說下週五交,妳很奇怪哦),我趁週日小葆上家教課時去幫他買,順便買些日用品 (分成兩張發票結帳)。


小葆特別交代說同學們表示要買粉紅色,因為是要送給小二的小女孩,小葆一直強調 "她只畫一隻腳,但是妳要買兩支=一雙哦,兩支鞋都拿同樣大小的,知道嗎?",從拿到單子到買鞋之前,他說了不下五次,葆啊葆,啊你是當你媽腦子裝水嗎? 就算我只要買一支店家也不賣好嗎?

 


小女孩的腳丫子長 21 cm,老師說要買大一號,所以要買 22 cm,我買將門 JUMP,小葆說我買太便宜 (怕同學有意見),真的不是我的問題,因為好一點的鞋都沒有那麼小的,愛迪達或 FILA 最小都只做到 23 cm (我看上好幾雙),總不能買大那麼多的送人吧! 叫她怎麼穿? 沒誠意嘛~ 況且人家現在就週年慶打八五折,我又有聯名卡再打九五折,而且我覺得,鞋子好穿耐用比名牌來得重要,把多出來的錢拿去買文具用品對小女孩更有助益才對 (鞋子頂多穿一年,而文具,只要她還在讀書就需要用到)。




買完鞋後,再將餘額全部拿去買文具用品,一千多元的文具真的不好買,既然有心要幫,就不能隨便買一買交差了事,我得想想小二女生的喜好與需求,不能太爛,又不要太貴,這樣才能買更多(量),光是為了買文具用品我就在佳瑪耗了兩個小時,一趟又一趟來回檢視著。


下圖: 彩色筆、鉛筆盒、六色中性筆、削鉛筆機、
四件式文具組(釘書機、打孔機、剪刀、筆筒)



下圖: 五色螢光筆、橡皮擦、自動鉛筆、筆芯、彩虹筆、免削鉛筆、尺、鉛筆



結完帳發現,連同鞋子,我剛剛好花了 NT$2,000 (發票得連同禮物一起交給學校)。


希望小女孩喜歡這份四個大哥哥送她的禮物,更希望她長大後如有能力,也能當別人的小天使,因為,施比受更有福。





** 失去弟弟的第 2081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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