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6日 星期三

(60) 需要多少歲月?

花了十一年等到我愛的人, 花了十四天發現公主與王子般的童話不存在, 花了七年得到我要的離婚證書, 花了兩年找回我等了十一年的那個人.  蹉跎了二十一個寒暑, 我繞了一大圈, 最後, 仍然回到原點.


 


這兩年來我不再常常擔心受怕有人來跟我搶小孩, 心中的那塊石頭也慢慢放下, 我不會鬆懈, 因為意外仍有可能發生, 但是我可以更坦然去面對我和前夫之間的相處.


 


雖然我曾對花心的前夫說過, 我不願意和別人分享感情, 我決定放下, 當有一天他老了病了, 全世界的女人都不要他時, 我會照顧他的, 但我仍希望他能得到他想要的幸福.  我並不是在為他守候, 只是我累了, 沒有多餘的精神去尋找另一個依靠.  這些年來, 感謝他給予我的 "磨練", 我已經學會堅強, 我有強壯的臂膀可以保護我的家人, 我不需要他, 也不需要另一個男人. 


 


不知從何時起, 更不知為何原因, 前夫改變對我的態度, 也不再對我有敵意, 他願意跟我說心裡的話, 哼! 真的很諷刺!  不過我們約好, 不能當夫妻也一定要當一輩子的好朋友, 不過即使如此, 我還是不允許他跟我搶我的寶貝, 因為, 孩子是我的, 永遠都是我一個人的.


1 則留言:

  1. <p>雖然繞了一大圈又回到原點,但是這個&quot;原點&quot;看起來是不是和以前不大一樣了呢?</p>
    <p>63/21=3.........</p>
    [版主回覆10/13/2007 09:21:41]一樣的是, 浪費了那麼多年的青春, 我仍是一個人, 不一樣的是多了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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