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的英文blog起源於weblog,意思是網路日誌。1997年由Jorn Barger所提出。
1999年,Peter Merholz首次使用縮略詞「blog」,成為今天常用的術語。
Weblog指的是以網頁作為呈現媒介的個人日記,也有人把它稱做網頁型態的日記。
後來漸漸把web+log唸成We- Blog,因而有了Blog這個簡略的讀法。
既然是個人日記
網誌的內容當然就是個人的心情抒發 & 下筆當時的感受
捫心自問
我只在網誌裡嚴厲指責過兩個人
一個是誣蔑我有精神官能症才會被他們公司退保的保險公司客服
(因為心臟內科醫生開了抗焦慮的藥治療心悸問題, 我竟被扭曲是有精神官能症)
另一個則是這輩子的仇恨都很難解得開的前夫
其餘出現在我網誌裡的人物
我既不指名道姓
也不捏造事實
更不做人身供擊
有的只是 -- 就事論事
要看網誌就從頭到尾每個字仔細看清楚
不要只著重於跟自己有關的文字
至於傷害別人感受的部份就完全忽略
我已經不只一次, 一提再提
你仍然可以充耳不聞
這麼多年來類似的情況已經不只一次發生了
只要不是很重要的事我可以不在乎
算自己雞婆別人不領情吧
這次是當事人已經說明要我提醒大家先聯絡再說
然而對於我的提醒你仍舊我行我素
當事人會怎麼想? 想我到底有沒有幫忙做提醒?
我又是什麼樣的感受?
將心比心啦!!!
我從沒拜託任何人來看我的日記
我在網誌裡就事論事抒發自己對某事件的感受
不捏造事實, 不做人身攻擊 (太肥太瘦太高太矮或醜爆了之類的)
只是把當下的感受化為文字記錄下來
對於不速之客
請閃邊涼快去
這裡不歡迎
P.S. 如果還想看別人網誌裡如何寫你, 搜尋一下就可以看到更精彩的
(我半年前就找到了, 也寫網誌提到這件事了)
** 失去弟弟的第 1297 天 **
<p>我大概都只看標題吧...</p>
回覆刪除<p>對文盲來說,字太多事件很痛苦的事</p>
<p>哈~~</p>
[版主回覆08/29/2011 12:52:40]呵~ 那你可以省略不用看沒關係
<p>厚!妳馬搬搬忙~真的會令妳生氣的.......必定是超級"夠混"的<img src="http://l.yimg.com/f/i/tw/blog/smiley/12.gif"/></p>
回覆刪除<p>請你一定要用力用力的跟對方生氣<img src="http://l.yimg.com/f/i/tw/blog/smiley/13.gif"/>.......阿不然會內傷的(好不容易身體好一點<img src="http://l.yimg.com/f/i/tw/blog/smiley/5.gif"/>)</p>
<p>我也一起集氣(用念力轟死她)<img src="http://l.yimg.com/f/i/tw/blog/smiley/18.gif"/>.......再加一句"垃圾"<img src="http://l.yimg.com/f/i/tw/blog/smiley/4.gif"/></p>
[版主回覆08/29/2011 12:54:19]我昨晚已經設壇作法了 <img src="http://l.yimg.com/f/i/tw/blog/smiley/16.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