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4日 星期日

(784) 來去看電影

 


 


依約帶小葆去看剛上映的博物館驚魂夜 2


當然連小吉和小毓兒也一起帶去啊


抵達戲院前


我們先去 7-11 買了一堆零食和飲料


小心翼翼地藏在我刻意揹著的大頭喵喵包裡


但我還是很納悶


消基會不是說戲院不能限制我們帶零食進去嗎


在我們的電影要上映的一廳入口處


有個小桌上卻擺了被沒收的數包零食和幾罐飲料


還有更可惡的是戲院的熱狗堡單賣價竟高達 NT$60


比戲院隔壁的 7-11 貴了一倍之多


我們買了電影票加爆米花和大杯飲料


因為不敢拿自己事先買的出來吃啦


不過, 電影還沒開演爆米花就吃掉一半了


連飲料都快喝光了說


 


 


 


這部不錯看


但我覺得還是第一集較新奇較有趣


看完電影就是今天外出的重頭戲了


就是要帶小朋友去買衣服啦


共買了八件


小葆兩件, 小吉和小毓兒各三件


買完衣服再去吃麥當勞


吃完晚餐返家的途中小葆和小吉一路上一直玩


調皮的小葆從小吉後方踩他的涼鞋


結果本來就很舊的涼鞋被小葆一踩整個裂開了


哇哩勒 ~


都花了很多錢買零食, 看電影, 買衣服 & 吃麥當勞了


又害我得帶小吉再去買一雙涼鞋


可惡的臭小葆真欠扁咧!


 


 


 



 



 






 


 


** 失去弟弟的第 470 天 **


1 則留言:

  1. <p>小葆知道他媽媽心地很好,所以呢!他想說今天衣服也買了,電影也看了,麥當勞也吃了,不差這一雙涼鞋吧!<img src="http://l.yimg.com/f/i/tw/blog/smiley/18.gif"/></p>
    <p>你們去華納看電影吧!他們的規定根本就是想要我們去當冤大頭啦!就像我們台中的后里月眉的馬拉灣探索樂園一樣,也不准帶零食和午餐入園,根本就想自己集團去賺那些錢,消基會有規定這些但是他們不一定會遵守,所以台灣的法律是保障那些奸商,哪會替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想呢!<img src="http://l.yimg.com/f/i/tw/blog/smiley/12.gif"/></p>
    <p>&nbsp;</p>
    <p>我完全沒想到今天(5/24)會是五月初一耶!就想出去飆飆車,所幸就上高速公路飆到大甲鎮瀾宮啦!是你在文章中提起,我才看了一下月曆,還真巧合呢!</p>
    [版主回覆05/27/2009 20:17:39]<p>不是華納威秀耶, 有些戲院好像是聯合的體系, 都會有一樣的飲食部.&nbsp; 我跟媽說和我同事說小葆的 &quot;貢獻&quot;, 大家都說他有夠白目的, 扣他的壓歲錢了事, 就這麼決定了!&nbs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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