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 2:04 收到陳董簡訊說薇X董事長那邊已喬好, 我回他 "週五已繳畢業證書, 週六量制服, 謝謝".
唉...... 可不可以不要吵我? 當我好聲好氣拜託他去喬時, 竟敢說條件是小葆得搬去跟他住, 真不知他是憑哪一點跟我談條件? 當年如果不是因為他的問題, 會搞到離婚嗎? 會搞到小葆跟我住嗎? 都十幾年過去了, 還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與問題所在, 還有沒有救啊? 當年我只帶走小孩並未拿走一分一毫的膳養費不是嗎? 現在憑什麼跟我談條件?
"機會只有一次" 這句話是誰說的? 他說考不好就讀爛學校, ok! 雖然考差了, 至少二免還有公立高中可讀, 同樣地, 我們給他的機會也只有一次, 要就盡全力幫, 我和小葆都會感激他的, 不幫就算了, 我們也看清了, 這就是他這個爸爸的能耐, 連幫自己唯一的兒子都得條件交換, 令人寒心啊!
** 失去弟弟的第 238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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